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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6-22 10:39     (点击: )

 

2016年校级科技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支持方向

围绕区域经济、社会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校企、校地合作,优先支持脱贫攻坚、富硒食品、互联网+、经济生态、区域主导产业及地方文化繁荣等领域的核心问题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招标项目

经前期调研,2016年度拟设招标项目题目如下:

1)拐枣的功能、品质(成分)及深加工研究

2)狮头柑的品质分析及良种选育研究

3)油用牡丹的品质分析及深加工研究

4)“互联网+”助推农产品流通方式创新研究

5)安康国家主体功能区生态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6)安康茶品质比较及功能研究

7)安康不同产地茶多酚、硒含量及抗氧化比较研究

该类项目要与企业、科研院所或县区政府联合攻关,要有企业技术人员参与研究,通过解决安康主导产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面临的现实问题,能够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该类每项资助额度为2-5万元。

2、校地合作科研项目

校地合作科研专项是指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平台项目、培训项目等除外)。

校地合作科研专项申报人在申请前须与合作单位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签订资助意向书。合作单位须承诺,以不低于学校资助额度的1:3予以支持,项目立项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合作研发经费拨入学校账户,否则撤销立项。

校地合作科研专项学校资助额度一般为2-3万元。

3、校级培育项目

主要支持有发展潜力,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联系密切,经过培育能够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的前期研究。

校级培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11日后出生),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

4、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专项

申报范围为我校在岗职工撰写的未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不含画册。

申请资助的专著须以安康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师为第一署名人且已经签署出版合同,每部著作资助1.53万元。

三、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参加者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3、课题组须吸收一定数量的高年级本科生参加。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缺乏科技创新,低水平重复研究、验证性试验。

2﹚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以原有的博、硕士论文为蓝本的重复性研究不予支持。

3﹚承担各级各类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能申报校级培育项目。

4﹚不能形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少于2人(含2人)。

5﹚项目主持人退休前不能完成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者请于201662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院系,所在院系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2016年度安康学院校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后统一于630日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不受理个人和逾期申报材料。

2、材料要求

1)校地合作科研专项:申请书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及合作意向书三份。

2)招标专项、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3)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专项申请人填写《安康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附出版合同)。

3、招标项目、校级培育项目、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黎欢吉 3261932

 

相关链接:http://www.aku.edu.cn/info/news/2013_page/219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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